快捷搜索:  

邦务院:对众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 掌管大股东减持、实行迫害警示

"邦务院:对众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 掌管大股东减持、实行迫害警示,这篇新闻报道详尽,内容丰富,非常值得一读。 这篇报道的内容很有深度,让人看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悟。 作者对于这个话题做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,呈现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。 这篇报道的观点独到,让人眼前一亮。 "

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祖国行政部门网消息,国务院近日发布《关于加重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其中提出,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。

加重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。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,严肃整治财务造假、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。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,强化履职保障约束。

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。出台上市公司减持管理办法,对不同类型股东分类施策。严格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减持,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。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(Stock)并上缴价差。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。

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。对多年未分红可能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,限制大股东减持、实施风险警示。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,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。增强分红稳定性、持续性和可预期性,推动一年多次分红、预分红、春节前分红。

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。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。研究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企业内外部考察评价体系。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(Stock)后依法注销。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,综合运用并购重组、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。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的操纵市场、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
原标题:国务院:对多年未分红可能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 限制大股东减持、实施风险警示 责任编辑:hz
减持;上市公司;大股东;市值;实施风险;股息率;分红比例;实质重于形式;资本市场;财务造假

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:

赞(894) 踩(35) 阅读数(619)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
加载中......
发表评论